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商品供求信息瞬息萬變的環境下,快速獲取準確的產品成本信息是企業管理當局進行科學決策的基本依據。是大多數企業都認同的控制企業經營風險的重要途徑。如何利用企業現有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快速、準確產生成本數據,是當前企業信息化建設中亟需解決的問題。
一、激烈的市場競爭促使企業必須快速準確地核算成本
成本核算是ERP信息管理系統的基本功能之一,多數企業在創建會計電算化系統,選擇ERP軟件時,就特別重視“成本核算模塊”的功能。正在建立或已經建立ERP信息管理系統的企業,也把ERP系統能否快速準確的向企業管理當局提供成本核算數據,看作是檢驗系統成功運行的重要標志。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如果企業不能針對客戶的需求及時進行產品成本測算,就不能做出是否接受客戶特殊訂單及對產品進行改型設計的決策,也不可能在激烈的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特別是對按“定單法”生產的企業而言,由于產品生產周期短,品種變化快,面對不同客戶的各種特殊需求,隨時都要對產品進行改進或者重新設計,這些企業只有快速、準確地進行產品成本核算,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把握住主動權。
二、實現“快速”成本核算的基本措施
現代企業成本管理實踐證明,只有依靠企業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支持,才能實現快速成本核算。因此,企業在構建信息化管理系統的初期,在對相關“會計核算模塊”進行規劃和設計時,就要把實現快速成本核算的途徑、方法貫穿到設計思路中。通常情況下,企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來實現快速成本核算。
(一)實施“并行工程”優化成本核算流程
當前,“并行工程”技術在企業管理中已被廣泛采用,對已經實行或正在實行“并行工程”的企業,要結合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分析,對產品成本核算流程進行進一步的優化,以降低成本數據的產生時間。對暫時未能實行“并行工程”的企業,要求設計人員在設計產品過程中自始至終保持“控制成本”意識,要組建包括產品工藝設計、工程設計、財務管理等各種人員在內的成本管理團隊,利用企業內部網絡系統把各成員的工作任務及結果及時傳送給其他人員,通過在線互通信息,使“串行工作流程”重組為“并行工作流程”。由于產品成本的最終核算結果取決于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耗費的實際數據,并且這些數據中的絕大部分(包括:需要的零部件數量、工時定額、材料消耗定額等)都是由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決定的,早在產品的設計階段就已經定型。因此,企業可以通過不斷改進產品設計、優化成本核算流程等措施來加快成本核算速度。
一般情況下,ERP和PDM分別由不同的軟件公司開發,由于企業信息化管理系統的實施過程是分階段進行的,并且很少有企業在實施ERP系統時同時使用PDM系統。因此,無論是先實施那個系統系統,都會遇到兩個系統生成數據的集成問題。在一些已經實施ERP與PDM的企業中,雖然PDM系統生成的數據可以轉入ERP系統中,但這種轉換是在系統管理人員的操控下進行的,而不是“實時”轉換。由于受商業利益的驅使,軟件開發商之間很少有溝通,它們各自采用不同的數據庫支持自己的系統運行,PDM和ERP也不例外。即便是使用了相同的數據庫軟件,并且企業要求系統生成的數據可以互通時,PDM或ERP軟件開發商也只是想方設法使兩個系統間的數據能夠互相識別與交換而已。如果企業沒有向軟件開發商提出系統之間數據“實時”交換的要求,軟件開發商不會主動實施系統之間數據的“無縫”集成,因為這需要更多的花費。從局外人來看。實現PDM與ERP兩個系統之間的“無縫”集成似乎有些“理想化”。但是從技術角度來看,實現這兩個系統間的“無縫”集成是完全能夠辦到的,這將會對PDM軟件開發商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提高ERP的產品成本數據管理功能
對于那些暫不實施PDM的企業,可以通過提高ERP系統中“產品成本數據管理模塊”的功能來實現快速成本核算目的。通常情況下,ERP的“產品成本數據管理模塊”主要是用于產品成本數據方面的管理,其使用主體是數據錄入及數據處理人員,而不是產品生產工藝設計人員。因此,要想提高該“模塊”的功能,首先要將“模塊”的使用主體轉移到產品設計開發部門。同時,根據產品生產工藝設計的需要,增強“模塊”對產品設計成本的處理功能,使其不但能夠用于測算產品設計成本,還可用于滿足生成設計BOM和工藝BOM數據的需要。要實現這些功能,必須得到ERP軟件開發商的鼎力支持,還要就軟件深層次的開發方面達成共識。
(四)自行開發快速成本核算軟件
對于那些信息化起步較早的企業,它們大多已經擁有一套運行成熟的MIS系統,已經具備白行開發成本核算軟件的能力。只要在開發過程中對“優化成本核算流程”和“系統之間的數據集成”問題給予足夠的重視,就能夠取得令人滿意的結果。當然,自行開發的軟件在同類軟件中不一定是最先進的,其實軟件的超前性不是很重要,關鍵是要看自行開發的軟件能否滿足企業成本管理的需要、能否與企業原有的成本信息管理系統相匹配。實踐證明,ERP軟件實施效果的好壞與企業管理水平有很大的關系,無論多么先進的軟件都必須靠操作人員的合理使用才能發揮其最大效用。一個信息化成本管理系統,只要能夠幫助企業達到整合資源,降低成本的目的,就是一個好系統。
三、保障產品成本核算數據及時準確的對策
(一)以品種為核算對象
在成本會計實務中,成本核算的方法很多,如品種法、分類法、分批法、分步法等。按“定單”生產的企業,由于產品種類繁多、市場需求波動較大,且經常需要根據客戶的要求對產品進行改進或重新設計。因此,從應對市場激烈競爭的角度來看,理想的成本核算方法應該是“品種法”。這樣做,可以更加準確的將成本費用歸集到零部件或者具體某一工序中,為優化產品設計、計算產品毛利提供依據。
(二)優化成本核算人員的結構
企業成本核算工作以往主要是依靠會計人員完成的。由于大多數會計人員不了解產品的設計流程,在實施成本核算時,可能會錯誤的選擇費用分配標準,導致成本核算結果的準確度下降。因此,要完善成本核算工作人員的結構,除了精通成本核算的會計人員外,還應包括產品工藝設計人員和財務分析人員。這些人員組合在一起,既能夠充分發揮設計人員熟悉產品結構的優勢,又能夠使會計人員專心致志、精打細算,為企業決策層快速提供準確的成本數據。
(三)冶理確定費用的分配比例
在成本核算中,間接費用分攤標準選擇的是否合理也會影響成本核算結果的準確性。在手工成本核算中,從原始數據的匯總到費用分配比例的計算都是由人工進行的,由于分配標準及比例很難“實時”確定,使計算結果存在一定的偏差。但是,利用信息化系統的自動統計和計算功能來解決這些問題是很容易的。如,對于“直接人工費用”可以采用零部件的加工時間確定其分配率;同時,根據直接人工費用與生產工時之間存在的比例關系,可以將“燃料動力費用”準確地分攤到各產品中;由于“制造費用”的內容比較繁雜,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機器設備維修費”、“車間管理人員薪酬”等。對這些費用可以按照“產量”、“生產次數”、“工時定額”等不同的分配標準確定其分配率;此外,其它費用分配比例的確定也可以照此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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