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系統的成本模塊,使ERP系統中的高級模塊之一。但是,現在很多企業,這個模塊利用的并不是很好,甚至是沒有上這個模塊。其實,成本模塊不是說想上就上的,是要看時機的。
簡單來說,成本系統上線之最好時機應于工單、委外子系統及庫存系統上線穩定后三個月后才開始執行比較好,主要是成本上線前各種信息之準確性及時效性對成本準確性是有絕對地影響,所以導入成本性統請請勿操之過急。
具體的來說,要等以下功能運行完善后,再考慮成本計算模塊,就水到渠成的事情了,畢竟,成本模塊只是一個統計的功能。
一、BOM模塊,材料成本計算的基礎。
對于大部分企業來說,在產品成本的構成中,材料成本比重是非常大的,有的甚至超過了90%。可見,材料成本對于成本計算的重要性。而材料成本計算要準確,BOM模塊在其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如成本計算制度中的標準成本,其用到的材料成本就是直接根據物料清單中定義的產量用量進行計算;而實際成本的計算,說到底,也是在物料清單中定義材料用量的基礎上,進行調整的。
所以,在物料清單中涉及到的產品的構成、用量、替代料等,都跟產品的成本有關,若產品成本要計算準確,則必然要求BOM模塊的這些相關內容運行準確,否則,就算其他運行的再準確,也是枉然。
二、工單、委外子系統及庫存系統,影響成品成本的核心數據。
工單、委外子系統及庫存系統,是跟生產模塊相關的三大系統,這些模塊運行的是否順利,數據是否準確,直接影響到系統成本計算的準確性。
工單中,主要為成本計算提供了如下數據:
1、生產了多少產品,其他又有多少報廢、返工等信息。若按正常情況下,產品按實際的完工數量進行計算,但是,在有些情況下,還需要進行一定的調整。如產品因質量等原因,要進行返工;有的產品在生產過程中,發生了報廢,等等。這些損失,在最后成本計算中,都要分攤到最后的完工產品中去。
2、產品的實際材料的用量問題。在工單模塊中,每張領料單都對應到了對應的工單,每張退料單也對應到了相應的工單,把這些領料單累計起來,并減去退掉的數量,就是這張生產訂單實際用掉的材料。這說說容易,做做難。在實際管理中,往往遇到一個難以突破的瓶頸,就是企業在成本計算以前,無法把車間領用的料退回給倉庫。有些企業是一個月整理一次車間,有些甚至是半年。如此,就無法及時把多領的料扣掉,導致最后成本的虛增。為此,神州數碼易飛ERP提供了一個簡單的解決方案,就是即使某張生產訂單已經完工結案了,但是,只要是在本月的,也允許通過退料單退貨。也就是說,他要求企業在月末,必須整理一下車間倉庫,然后,把本月多領的材料,退回給倉庫,如此,就能保證本月的材料成本不虛增。但是,若下個月再來退本月完工的產品的材料時,就無法關聯原有的生產訂單。
庫存系統,提供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數據,就是庫存材料成本。根據企業要求的不同,庫存材料成本有兩種計算方式,一是移動加權平均成本,一種是月加權平均成本。兩者的主要區別就是精確度的不同,我下面舉一個例子,來說明兩者的不同。
假設現倉庫有某種原材料,庫存數量為100千克,庫存成本為10元/千克,在11月,該材料總共進了兩筆貨,在11月10日,進貨400千克,單價位8元/千克,在11月15日,領走材料300千克;在11月19日,又進貨600千克,單價11元/千克,11月30日,領走500千克。
若通過移動加權平均,則在每次進貨時,都要計算一下庫存材料成本,如:
11月10日進貨時,收貨單審核后,系統會計算一下移動加權平均成本,(100*10+400*8)/(100+400)=8.4元。所以,在11月15日,領走材料的成本不是以10元/千克計算,也不是以8元每千克計算,而是利用移動加權平均后的價格8.4元計算。
在11月15日,收到材料時,系統又會運行一次加權平均成本,((500-300)*8.4+600*11) / (500-300+600)=10.35元,此時,在11月30日領材料是,就是按最新的加權平均價格來領料,即10。35的價格來發料。
可見,移動加權平均成本的話,每進一次貨都需要計算一下加權平均成本,在以前手工操作的模式下,這個基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因為計算量太大。但是,若在不考慮計算量的前提下,很多企業希望用移動加權成本,因為這種計算方法,更加謹慎。現在有了ERP的幫助,計算量已經不成問題,更多的企業,也就傾向于使用移動加權平均成本。
由此可見,庫存系統應用是否準確,直接關系到移動加權成本與庫存材料成本的準確性,而這又直接影響到成本計算的準確性。
所以,庫存系統的運行順利,是成本計算的前提。
三、工藝系統中工時數據的準確性,為成本計算再加一把火。
除了材料成本外,其他成本雖然比例不到15%,有些甚至不到10%,但是,畢竟也是企業產品的成本,若不把這些制造費用、人工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銷費用等支出考慮到成本中去,則產品的成本會比實際成本要低。而跟企業生產相關的草本主要是制造費用跟人工費用,我這里就來講一下這些費用如何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
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按定額工時進行分配。如現在有A、B兩個產品,根據公司的統計,現在發現生產A產品時,總共需要花費時間為1小時/個,而B產品為4小時/個。在本月中,共生產400個A產品,400個B產品,總共花費制造費用為10000元,人工費用為30000元。
則根據定額工時的分配原則,也是計算出單位的定額工時分配率,制造費用為10000/(1*400+4*400)=5元/小時 ,人工費用為30000/(1*400+4*400)=15元/小時。
則在最后的產品分配時,分配到A產品上的制造費用為5元/個,人工費用為15元/個,總共為20元/個;而B產品上的制造費用為20元/個,制造費用為60元每個,總共為80元/個。
從以上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工時的統計對于制造費用與人工費用的分攤,是非常重要的,若工時數據稍微有點差別,則最終的計算結果,就會影響很大,隨著基數的增大,其誤差也會隨之增加。所以,企業要想得到準確的成本計算結果,工藝模塊也是少不了的功能。
四、在產品的統計,成本精確少不了它。
在產品時指那些在生產線上,還沒有完工入庫的產品。在成本計算中,我們為何要引入在產品的概念呢?我們來看個例子。
假如現在某個產品,月初投產1000套,月末完工500套,材料一次性投入100萬,人工費用發生70萬,制造費用發生30萬,本月總共成本支出200萬。那在月末計算成本的時候,這200萬成本能都計算到500套的完成產品中去嗎?這明顯不合理。在計算成本時,要把這200萬的成本,在500套完成產品與500套在產品之間進行分攤。
比較精確的方法是約當產量法。即把在產品根據一定的原則,把他轉換成完成產品,然后進行統一分配。具體的方法,由于這里篇幅有限,不再作詳細介紹,大家感興趣的話,可以參考相關資料。約當產量的基礎,就是在產品的統計。系統在計算在產品時,主要是根據本月投產-本月完工來計算在產品,從這個公式中,我們可以看出,在產品計算的準確性決定于本月完工數量,(本月投產直接根據生產訂單相關數據取得),而本月完工數量,又來自于當月入庫單的統計,所以,入庫單在月末及時審核,使最終影響在產品統計準確率的關鍵單據。
由此可見,通過一定的分配方法,在在產品與完工產品之間進行當月發生成本的分攤,還是有必要的。
以上四個方面,決定了ERP成本計算的時機。一般來說,這四個模塊利用的好的話,產品成本計算可以說八九不離十了。不過,要取得成本最終的準確性,還需要從管理到系統操作上,給與一定的配合才行。套句俗話,有了這四個方面雖然不能保證ERP成本模塊能夠順利上線,但是,若沒有這四個模塊的成功應用,ERP的成本模塊是萬萬不能成功的,特別是實際成本制度。
所以,企業若要上成本模塊,還是先考慮一下,這四個模塊的應用效果是否讓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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